2012年10月1日星期一

亲爱的:28.09.12

跟上次见面的感觉一样,很糟糕。
你不断的跟别人传短信,那是我看戏最大的禁忌。
就算是以朋友的身份跟别人看戏,也该基本尊重对方吧?

为什么跟别人一起还要不断的与别人交流?
你不觉得那很不礼貌吗?

昨天你突然叫我帮忙,要写辞职信。
我想,我的利用价值还算很不错吧?
你竟然连辞职信都不会写吗?哼...

你知道那种厌恶的感觉吗?
因为我不会而且不懂得利用朋友,所以也不喜欢别人利用我。
说什么会请我喝茶?你用什么来请?现在连工作都丢了。

也许你缺乏对这方面的“礼貌”吧?
因为你跟我身边的男人一样“俗”!!!

我要换电话,不要跟你这种人有瓜葛。
近朱者赤、近墨者黑。

你就是近墨近太多了,所以才如此俗!